首页认证动态规章制度教学案例库教科研成果支持条件学生发展
规章制度
 上级文件 
 学校文件 
 学院文件 
 
学校文件
您的位置: 认证动态>规章制度>学校文件>正文

新乡学院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24-08-20]  来源:

新乡学院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新院教〔2022〕35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强化对全日制学生学习过程跟踪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学校、学生及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新乡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新院教[2022]2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每学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学业预警不属于纪律处分。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学生(专科学生参照执行)。

第三条  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红色预警。

蓝色预警:上一学期有一门必修、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或上一学期所获学分小于15学分(第一至六学期),或必修、限选课累计不及格门数达到3门及以上。

黄色预警:上一学期有两门必修、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或上一学期所获学分小于12学分(第一至六学期),或必修、限选课累计不及格门数达到5门及以上。

红色预警:上一学期有三门必修、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或上一学期所获学分小于9学分(第一至六学期)或必修、限选课累计不及格门数达到8门及以上;第七学期历年取得的必修课和限选课累计学分与所在年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的总学分差距大于16且小于30学分;第八学期除毕业作品(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外,尚不能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

第四条  学业预警工作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共同负责,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学业预警工作,每学期开学后六周内根据学生学业情况建立相应的预警档案并发出预警通知书,教务处负责检査督促。

第五条  学业预警工作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开展,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情况,按照学业预警工作程序开展相关预警工作。

第六条  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每学期开学6周内,各学院指定专人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及考试成绩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统计,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名单,并将其提交给预警工作领导小组,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第三条内容确定各级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二)开展预警工作

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预警工作,学院应给每个预警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定期对本学期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査,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蓝色预警学生:学院向预警学生下达《新乡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件1),并通知辅导员,及时有针对性地对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的问题及其原因,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参加课程辅导,加强对学生的督促,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并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见附件2);

黄色预警学生:学院向预警学生下达《新乡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件1),并通知辅导员,及时有针对性地对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的问题及其原因,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参加课程辅导,加强对学生的督促,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并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见附件2),电话联系黄色学业预警学生家长每学期至少一次,告知家长学生在校学习遇到的困难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提醒家长配合学校监督学生努力完成学业,记录并保留联系内容。

红色预警学生:学院向预警学生下达《新乡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件1),并通知辅导员,及时有针对性地对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的问题及其原因,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参加课程辅导,加强对学生的督促,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并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见附件2),向红色学业预警学生家长寄发《学业预警家长通知书》(见附件3),电话联系黄色学业预警学生家长每学期至少两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提醒家长配合学校监督学生努力完成学业,记录确切的谈话内容、时间、地点、辅导员及证明人签名。

学院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完成预警工作后,学院要将学业预警工作总结于每学期第12周报教务处备案。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新乡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科学性合理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条:新乡学院师范专业教育实践实施细则

关闭窗口

新乡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地址:河南省 新乡市 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新乡学院 A-03#楼3楼
电话:0373-3683022、3682617、3682767  邮编:45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