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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修订)

时间:[2024-08-21]  来源:

新乡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修订

(新院教〔20225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和《新乡学院“十四五”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2021-2025新院教〔202215 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增强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形成良好的教学文化氛围,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创新组织形式,明确职能定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

本意见所指基层教学组织是立德树人、落实教学任务、促进教师教学发展、开展教研活动、推进教学改革的基本教学单位。各学院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及学院中长期发展需要,按照以下原则提出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方案。

(一)设置原则

1.功能有效发挥原则。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须便于功能的有效发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更好推动教学任务落实、教研活动组织、教学建设开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尊重历史和现实原则。教研室按照专业或课程(群)类进行设置,实验实训中心按照实践类进行设置。

3.专任教师全覆盖原则。全校所有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含“双肩挑”)均应编入一个相应的基层教学组织,参加相关活动。

4.总数控制原则。基层教学组织机构设置原则上不超过150个。

(二)设置条件

1.专业类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原则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以及未来同等性质取代性目录的规定,可依据专业设置,也可以专业类为基准、由其中一个或多个实力强、有特色的重点建设专业为核心,若干同类专业组成的 作为标准建制。新建专业不具备独立设置条件时,可依托专业或学科相近的基层教学组织开展工作。具备独立设置条件后方可组建。

2.课程(群)类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按某一类课程群组建,其中课程群是指具有相同或相近学科基础的系列课程,或相互间具有一定逻辑关系的一组课程,鼓励跨学科、院系设置。承担学校通识教育课程或公共专业基础课的,可根据需要组建相应教研室。

3.实践类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由各类实验室和校内实习实训平台组建,实验室应根据各学院的学科专业、课程组及在校生人数等情况进行设立,原则上一个学院只设立一个实验实训中心。

4.基层教学组织人员总数不超过30人。专业类基层教学组织人员总数原则上不少于8人,如人数超过30人,在明确专业负责人的基础上可分设2个课程(群)类基层教学组织;课程类及实践类基层教学组织人员总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成员年龄、学历、职称、学缘结构 理。

5.基层教学组织实行负责人制。每个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设负责1名,在学院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需具备: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师德师风。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

(5)原则上应具有该专业副高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的任职资格,具有3年以上高等学校教学经验、主讲过至少一门本科课程。

(三)设置程序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采取申请审批制。学院应按照本单位所开设的课程(群)或本科专业设置,主要是课程(群)或专业的规模、建设任务和教学发展规划 各专业教师人数和各种结(职称结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等的分布情况,提出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方案,避免小而全和重复分散设置。

1.申请。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主体为各学院,各学院提交设置申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拟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名称、设置目的、类型、内含专业(课程、实验室)、人员组成等。

2.审核。在申请的基础上,教务处依据《新乡学院关于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的办法(拟)》和学校统筹规划进行审核,并报学校进行审批。

3.审批。通过审核的基层教学组织,经学校审批通过后,需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方可正式成立。

4.基层教学组织的变更或撤销,参照以上程序进行。

三、主要职责

(一)组织教学。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要求,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开展多元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分析。规范课堂教学,严格课堂纪律,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加强各个教学环节(如备课、授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考试考查、毕业论文或设计等)指导、检查和督促。

(二)专业建设。加强相关学科、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研究,制定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发挥在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专业建设与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三课程与材建设。建立 学科业发展课程体织制定并规范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将最新的学科前沿、产业发展、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加强现代信技术和教育学的深度 ,推进在线开放课程、课的开与应用。选用或编写高质量教材和指导用书,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题库、知识库、资源库、开放课程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

(四)实践教学。科学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践平台建设。加强课程实验、阶段实习、 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指导。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完善产教 、校 作的协同育人机制。

(五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加强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励。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组织相互听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开展同行评议。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教学研讨会议,及时了解教学改革领域的最新动态。

(六)教师教学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基本制度。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制定教师培养计划,严把新教师开课关,对新教师实施教学指导,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有计划安排教师赴国内外高校、相关单位进修培训。

四、管理制度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根据《新乡学院章程》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教学、教研、教改、实验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在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议事决策制度。有关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议事,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提高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

(二)教研活动制度。基层教学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专兼职教师均须参加教研活动,并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三)听课评议制度。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要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教学研讨;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进行观摩教学。

新教师导师制度。基层教学组织要充分发挥导师“传、帮、”的作用,为新教师指定导师,切实加强对新教师的培养,提高新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新教师快速成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教学督导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督导制度,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督教、督学、督管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国家教育法规、方针、政策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的贯彻执行和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

(六教学质量考核制度。除平时抽查外,还应定期组织教学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教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讲稿教案、学生作业、实验实习报告、论文(设计、试卷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收集学生反映意见,对每一教学环节质量做出分析与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确保教学质量。

(七)教学资料归档制度。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平时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基层教学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都要做到开始有计划,过程有记录,结束有总结,并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五、条件保障

学校要高度重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专项经费,每年投入一定数量的建设经费与活动经费,为基层教学组织配备办公场所及相关设施,保障基层教学组织具有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环境,保障基层教学组织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学院是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主体,要赋予基层教学组织在队伍组建、经费使用、教学考核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基层教学组织健康发展。

六、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

(一)考核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作为教学评估、专业评估的重要观测点,纳入教学质量报告,作为学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定期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考核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及负责人,学校给予相应奖励,并在职称评定、教研项目立项、教学评优评奖等方面优先考虑;学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的日常管理,组织基层教学组织开展自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机制,定期监督检查,做好年度考核。

(二)评选范围。学校每年一次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考核和评选,原则上按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教学组织总数 20%左右的比例评出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并进行资助和建设。

(三)建设内容。建设一批起到示范作用的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资助其开展组织教学、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

(四)实施办法

1.分级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采取优秀认定和达标建设两种方式。学校将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和具体实施办法,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建设和管理,建设达标率要在 90%以上。

2.审核认定。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认真组织本部门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的评选推荐,并将拟推荐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申报材料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义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经学校研究后立项建设。

3.考核验收。学校为每个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划拨经费、进行建设,建设期满后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验收通过后,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七、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新乡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院教字〔20171)、《新乡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办法》(院教字〔201718)同时废止。

上一条:新乡学院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工作方案​

下一条:新乡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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